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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最佳答案
制定標準折疊編輯本段第一章總則第一條折疊為在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中,貫徹艱苦奮斗、勤儉建國、厲行節(jié)約、制止奢侈浪費的方針,合理確定辦公用房的建設內容和建設規(guī)模,加強管理和監(jiān)督’,制定本建設標準。第二條折疊本建設標準為全國統一的建設標準,是編制、評估和審批黨政機關辦公用房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以及審查工程初步設計和監(jiān)督檢查的依據。第三條折疊本建設標準適用于全國縣級及似上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機關辦公用房(以下簡稱“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的新建工程。改建、擴建工程參照執(zhí)行。第四條折疊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必須按照統籌兼顧、量力而行、逐步完善的原則進行建設。辦公用房的建設規(guī)模,應根據使用單位的級別和編制定員,按照本建設標準規(guī)定的建設等級、建筑面積指標確定。第五條折疊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市(地、州、盟)、縣(市、旗)同級黨政機關及其直屬機關辦公用房宜集中建設或聯合建設,充分利用公共服務和附屬設施。第六條折疊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的建設應符合城市規(guī)劃的要求,綜合考慮建筑性質、建筑造型、建筑立面特征等與周圍環(huán)境的關系,并應符合國家有關節(jié)約用地、節(jié)能節(jié)水、環(huán)境保護和消防安全等規(guī)定。第七條折疊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的建設水平,應與當地的經濟發(fā)展水平相適應,做到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功能適用、簡樸莊重。為提高機關工作效率,應設置或預留辦公自動化等設施的條件。第八條折疊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的建設,應堅持后勤服務社會化的改革方向,充分利用社會服務設施。集中建設或聯合建設辦公用房的公共服務和附屬設施,應統一規(guī)劃、集中管理、共同使用。第九條折疊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的建設除應符合本建設標準外,還應執(zhí)行國家有關建筑設計的標準、規(guī)范的規(guī)定。第二章建設等級與面積指標第十條折疊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等級分為三級:一級辦公用房適用于中央部(委)級機關、?。ㄗ灾螀^(qū)、直轄市)級機關,以及相當于該級別的其他機關。二級辦公用房,適用于市(地、州、盟)級機關,以及相當于該級別的其他機關。三級辦公用房,適用于縣(市、旗)級機關,以及相當于該級別的其他機關。第十一條折疊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包括:辦公用房、公共服務用房、設備用房和附屬用房。各類用房的內容如下:
一、辦公室用房,包括一般工作人員辦公室和領導人員辦公室。
二、公共服務用房,包括會議室、接待室、檔案室、文印室、資料室、收發(fā)室、計算機房、儲藏宣、衛(wèi)生間、公勤人員用房、警衛(wèi)用房等。
三、設備用房,包括變配電室、水泵房、水箱間、鍋爐房、電梯機房、制冷機房、通信機房等。
四、附屬用房包括食堂、汽車庫、人防設施、消防設施等。除上述四類用房之外的特殊業(yè)務用房,需要單獨審批和核定標準。第十二條折疊各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人均建筑面積指標應按下列規(guī)定執(zhí)行:一級辦公用房,編制定員每人平均建筑面積為26—30平方米,使用面積為16—19平方米;編制定員超過400人時,應取下限。二級辦公用房,編制定員每人平均建筑面積為20—24平方米,使用面積為12—15平方米;編制定員超過200人時,應取下限。三級辦公用房,編制定員每人平均建筑面積為16—18平方米,使用面積為10—12平方米,編制定員超過100人時,應取下限。寒冷地區(qū)辦公用房、高層建筑辦公用房的人均面積指標可采用使用面積指標控制。第十三條折疊各級工作人員辦公室的使用面積,不應超過下列規(guī)定:
匿名 2021-08-20 20:47
一、工作目標通過全面開展辦公用房清理工作,準確掌握全局辦公用房使用情況,依規(guī)處置超標準占用辦公用房問題,建立健全辦公用房集中統一管理制度,實現辦公用房管理規(guī)范化、科學化、制度化。
二、清理整改范圍局機關、區(qū)環(huán)境監(jiān)察大隊、區(qū)環(huán)境監(jiān)測站、各環(huán)境管理所。
三、清理標準根據《浙江省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實施辦法》(浙委辦發(fā)〔2013〕59號)的規(guī)定,縣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標準為:
1.科級:每人使用面積9平方米。
2.科級以下:每人使用面積6平方米。
四、清理整改重點內容
(一)局機關、站、大隊、各所辦公用房
1.超過標準占有、使用辦公用房的;
2.未經批準改變辦公用房使用功能以及無正當理由閑置6個月以上的;
3.新調整后辦公用房超出原批準使用范圍的。
(二)領導干部辦公室用房
1.超規(guī)定面積標準配備、使用辦公室用房的;
2.已辦理離退休手續(xù)干部占用原單位辦公室用房的;
3.辦公室用房方面存在的其他問題。
五、清理整改方法總體上按照“調(大調小)、騰(騰出空余房)、合(合署辦公)、改(整改隔斷)”的工作思路,本著從實際出發(fā),以少花錢、不花錢為原則,杜絕“形式主義”和整改過程的二次浪費。具體可采用以下方案:
(一)辦公室用房超標面積占標準面積30%以內(含30%)且目前無現成用房可調劑的,可暫不騰退或隔斷;超標面積占標準面積30%-50%的,可暫時繼續(xù)使用,待下次辦公用房維修改造時一并整改;超標面積占標準面積50%及以上的,須及時安排整改。
(二)已經完成裝修尚未投入使用的辦公室用房超標面積占標準面積30%以內(含30%)且受設計結構、采光、采暖通風等影響確實無法隔斷,目前也無現成用房可調劑的,可暫時不騰退或隔斷;超標面積占標準面積30%以上的,須及時安排整改。正在改造裝修的辦公室用房須嚴格按標準執(zhí)行。
(三)超出原批準使用范圍的,由局辦公室統一調配。
(四)新調整、租用的辦公用房應嚴格按照《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原國家計委計投資〔1999〕2250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五)局機關辦公用房由局辦公室統一調配,站、大隊、各所辦公用房由各單位根據局辦公室給出的指導意見自行調整到位。各單位要根據現有辦公樓(層)實際情況,本著合理利用、便于工作、勤儉節(jié)約、整層整片集中、整層整片騰空的原則,進行科學分布調整安排。各單位占有、獨立使用的各樓層會議室、風機房以及強、弱電間等公共部位一律予以騰空,恢復原有功能。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由張祥副局長牽頭辦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局辦公室具體負責辦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組織實施。局下屬各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清理整改工作負總責,要以率先垂范的態(tài)度、堅決有力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實,不搞變通,不留死角。
(二)統一思想認識。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的清理整改是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反對“四風”的迫切需要。各單位必須從講政治、講黨性、講品性的高度,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認真做好本單位的辦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
(三)迅速抓好落實。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的清理整改工作社會關注度高,工作涉及面廣,時間緊迫,任務艱巨,各單位要迅速行動,準確把握情況,確保應清盡清、應停盡停、應退盡退、應改盡改,積極完成清理整改任務。
(四)堅持勤儉節(jié)約。各單位要根據現有辦公用房的實際情況,本著合理利用、便于工作、勤儉節(jié)約的原則,進行科學統籌安排,能調則調,能合則合,調合結合,做好超標辦公用房的清理騰退工作,杜絕形式主義和整改過程的二次浪費。
(五)強化監(jiān)督檢查。局紀檢組要對局辦公用房清理工作進行全面督查檢查,嚴格按照規(guī)定審核辦公用房面積,對弄虛作假、瞞報漏報、敷衍搪塞、拒不整改的,要依照相關規(guī)定嚴肅追責。
匿名 2021-08-20 21:48
清理整改重點內容
(一)黨政機關辦公用房方面
1、超過《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原國家計委計投資[1999]2250號)規(guī)定的面積標準占有、使用辦公用房的;
2、未經批準租用辦公用房的;
3、出租出借辦公用房的;
4、企業(yè)及非黨政機關編制內的行業(yè)協會、學會、研究會、基金會、報刊、編輯部等單位或組織無償占用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的;
5、未經批準改變辦公用房使用功能以及無正當理由閑置6個月以上的;
6、機構撤并后未騰退原辦公用房的;
7、遷入新建或新調整辦公用房后,未經本級機關事務主管部門批準將原辦公用房擅自移交所屬單位或其他單位使用的;
8、新建辦公樓或新調整后辦公用房超出原批準使用范圍的。
(二)領導干部辦公室用房方面:
1、超規(guī)定面積標準配備、使用辦公室用房的;
2、在多部門兼職占用多處辦公室用房的;
3、已辦理離退休手續(xù)干部占用原單位辦公室用房的。
4、辦公用房方面存在的其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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